公共场所单位申领《卫生许可证》的,或已领取《卫生许可证》的单位需进行扩、改建项目的,必须先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,并按认可的方案施工完毕,通过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,取得《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》后,才能办理申领或者变更《卫生许可证》手续。
服务对象:宾馆、旅店、沐浴、游泳场所、商场、综合性文化娱乐场所及其他等。
服务热线:0898-88650105
旅店业、按摩房 影剧院、音乐厅、录像厅(室) 舞厅、游艺厅、茶座、酒吧、咖啡厅 公共浴室更衣室(包括休息室) 理发店、美容店 游泳馆、体育馆 展览馆、图书馆、美术馆、博物馆、 商场(店)、书店、医院侯诊室、就餐场所。
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、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。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中心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,评价其卫生状况,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。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公共场所经营中心在取得为生许可证之日起,至下次复核为生许可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监测,监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,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。
检测依据的标准:GB 37488-2019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
序号 | 检测项目 | 检测参数 |
1 | 室内环境 | 温度、湿度、风速、采光照明、噪声、新风量、二氧化碳、细菌总数、一氧化碳、可吸入性颗粒物、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臭氧、总挥发性有机物、氡、氨、硫化氢等 |
2 | 公共用品用具 | 细菌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真菌总数 |
3 | 泳池水、沐浴用水 | 浊度、pH、余氯、臭氧、氧化还原电位、尿素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等 |
4 | 生活饮用水 | 总大肠菌群、耐热大肠菌群、大肠埃希氏菌、菌落总数、砷、镉、六价铬、铅、汞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、pH、氯化物、硫酸盐、溶解性总固体、放射性指标等符合GB 5749标准中要求 |
5 |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| 积尘量、新风量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细菌总数、真菌总数、嗜肺军团菌、β-溶血性链球菌等 |
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 |
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 | 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》 |
《公共场所卫生检验办法》(GB/T 18204) | 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办法》(GB/T 5750) |
《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》(GB 37488) | 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》(WS 394) |
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) | 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(GB 18883) |
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》(WS/T 395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