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生态
2021年,全省生态质量总体稳定,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。
生态质量
全省18个市县(不含三沙市)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介于70.36至91.65之间,平均为80.41,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,全省植被覆盖度高,生物多样性丰富,生态系统稳定。各市县生态环境状况等级均为优良以上水平,其中海口、东方及临高等三个市县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,其余市县等级均为优,琼中县、五指山市和保亭县位列前三。与2020年相比,各市县生态环境状况等级未发生变化,整体呈“无明显变化”特征。
生物多样性
全省森林覆盖率62.1%,森林蓄积量1.61亿立方米,森林面积3204万亩。全省共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6万亩。全省陆栖脊椎动物有698种,其中两栖类46种,爬行类113种,鸟类455种,兽类84种。列入国家一级、二级重点保护名录的野生动物161种,其中一级保护动物有海南长臂猿、海南坡鹿、海南山鹧鸪等29种,二级保护动物132种。
全省野生维管束植物有4689种,其中乔木723种,灌木1246种,草本2315种,藤本405种。列入国家一级、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27种,其中一级保护植物有海南苏铁、葫芦苏铁、坡垒等10种,二级重点保护植物117种。
自然保护地
2021年9月30日,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,公园面积426900公顷。全省现有121个自然保护地,其中自然保护区50个(国家级10个,省级23,市县级17个);地质公园7个(国家级3个,省级4个);森林公园30个(国家级9个,省级18,市县级3个);海洋特别保护区1个,海洋公园2个;湿地公园12个(国家级7个,省级5个);风景名胜区19个(国家级1个,省级18个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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